欢迎来到苏州李晓栋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李晓栋律师 李晓栋,男,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学位,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执业以来,主要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债务追偿、婚姻纠纷、民间借贷。李律师乐于助人,诚信服务,愿为各界朋友提供法律帮助,李...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晓栋律师

手机号码:13041440990

邮箱地址:794263130@qq.com

执业证号:13205201510473536

执业律所: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6号财富大厦18楼

债权债务

农村债权债务清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债权债务清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对核实后的乡村债权债务,采取积极稳妥处理,分期分批,逐步化解。具体化解方式中做到实事求是、灵活多样,哪种措施适合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债务化解的,就采取哪种措施;哪种办法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可的,就采取哪种办法。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大胆探索多种有效的化债途径和方法。

1、财务清理化债

对财务清理中发现收入不记帐和重报、虚报支出的要如数追回;属违纪违法的严重问题交由执纪、执法机关处理。清理过程中追回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2、削减高息降债

对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政策,双方协商,从审核确认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利率,由乡镇经管站核准后统一换据。乡村集体为兴办各项事业向农村金融机构的借贷,利率超过当时人民银行法定利率的,按规定的程序降下来,并根据乡村的偿还能力,确定可行的化解办法。今后严禁高息借款。

3、清收债权还债

对单位和个人拖欠乡村的款项,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等多种办法进行清收。对农民个人的税费尾欠款根据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经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促其主动偿还。对暂无还款能力或一次性交清有困难的,由村与农户签订还款计划,分年度偿还。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欠款,限期清收。对有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的单位和国家干部职工,申请法院,依法清收。对单位和个人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谋取私利的,依法严肃查处。

4、结对抵冲销债

对乡村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做好工作、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双方协商互抵,实行对口划转,相互置换,冲销集体负债额度。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经当事人同意,办理债务冲抵手续,重新立据。对因给农户垫付农业税收和统筹款而发生的贷款,经银行或信用社、农户双方同意,将贷款主体向农户延伸,由农户自愿立据承贷偿还。

5、划转债务减债

对以乡村为企业借(贷)款形成的债务,一律划转给企业,由其负责偿还。企业已合并、转制的,由新的企业负责偿还;企业已租赁经营的,从租赁费中划转资金偿还;企业已倒闭的,可先行挂帐,待农村牧区经济进一步发展,乡村经济壮大后再作处理。

6、盘活资产还债

乡村拥有的企业、基地、闲置房产等固定资产和“四荒”等资源,经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合理估价,报市政府审定,并将估价结果进行公示,然后再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7、发展集体经济化债

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是化解乡村债务的根本性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民营经济,并通过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创收,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提高村集体化债能力。

8、协议还债

乡村所欠财政、金融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

9、落实减免政策清债

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债务,予以核销,不再向农牧民追缴。对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包括军、烈属),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政策规定实行减免缓。对乡村过去兴办教育、交通、水利、电力等公益事业所形成的债务,若其事权、财权、产权已转移,其债务原则上随之划转。

10、节约支出化债

严格按照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有关政策,控制乡村非生产性支出,其节约支出用于还债。实行村帐乡镇代管制度,对村干部报酬实行专户管理,统一核定村办公费标准,包干到村、超支不补、节约归己。由上级组织召开会议、各类培训和达标升级活动,所有费用(含差旅费)均由举办者负担,不由村级财务负担。

二、债权债务清理的详细任务

1、当真开铺村组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搞清村组债权债务规模,结构和形成原因,明晰债权债务关系。

2、建立健全村组债务监测和预警机制,当真研究村组债务的科学监测方法,积极探索村组债务预警方式,努力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充分施展监测预警作用。

3、建立村组债权债务监控台账和监控数据库,监视村组债权债务变动情况,确保不发生新的村组债务。

律师答疑:

网友提问:农村债权债务清偿办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答:(一)村组债权

1、税费改革前农夫下欠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夫负担资金

2、税改后农夫下欠的"两工”款和"一事一议”资金

3、在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存进的资金

4、村组企业的欠款

5、外单位的欠款

6、个人的欠款

7,其他应收款

(二)村组债务

1,欠乡镇的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和农夫负担资金

2,银行,信用社贷款本金及利息

3,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及利息

4,单位借款及利息

5,个人借款及利息

6,应付未付农村公益性建设资金

7,应付未付农村基础举措措施建设资金

;8,应付未付兴办集体企业建设资金

9,应付因垫交农业税及附加和各种用度资金

10,应付村组干部误工报酬

11,下欠和应付其他资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041440990

联系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6号财富大厦18楼

Copyright © 2021 www.yzql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